高邑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涉企检查计划
根据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的意见》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高邑县农业农村局制定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如下:
一、农业生产资料执法检查
(一)检查任务:对辖区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时间:2025年1月至12月。
(四)检查频次:全年不定期巡查。
(五)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一)检查任务: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建立生产档案、是否使用国家禁用农兽药、是否合理使用限用农药、是否严格遵循用药安全期要求、农产品是否合格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时间:2025年1月至12月。
(四)检查频次:全年不定期巡查。
(五)检查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三、动监执法检查
(一)检查任务:对辖区内畜禽屠宰、动物防疫、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实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时间:2025年1月至12月。
(四)检查频次:全年不定期巡查。
(五)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四、农业机械执法检查
(一)检查任务:对辖区内农机销售市场、农机维修市场实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三)检查时间:2025年1月至12月。
(四)检查频次:全年不定期巡查。
(五)检查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高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