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1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批次配餐三文治(蒸煮香肠)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配餐三文治(蒸煮香肠)。被抽样单位:林州市桂园区东旺熟肉小作坊.林州市桂园街道富强食品销售店,标称生产企业:高邑县永得利食品厂。生产日期:2024-8-5,2024-8-29。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食品厂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已对其责令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 ,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1处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60元,上缴国库。罚没许可证号:01-16-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