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销售不合格生姜案移送的处理决定
因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生姜一事,本局于2024年10月20日予以立案调查,指定李辉、张彦鹏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任桂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2130127MA0EUT731Y 负责人:任桂英 性别:女 民族:汉 地址:高邑县107国道蔬菜批发市场蔬菜区4号棚西区1号;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2024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高邑县蔬菜大市场任桂英销售的不合格生姜一事进行了调查,因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移送至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移送函: 高 市监 案移 〔2025〕06号
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