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3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门店:高邑县凤北百货超市。标称生产企业:固定门店。生产日期:2025-03-26。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销售农药残留超标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已对其责令改正,采购过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门店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元;2、处罚款3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石处罚【2025】13012725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