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批准,决定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红旗大街线K47+520处(北渎村附近);检测方向为单向检测(由南向北)。
二、相关规定
1、该系统的称重数据,经计量监督检测机构检定,所检测的数据、视频、图像等将作为超限运输车辆的违法证据。
2、高邑县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系统采集的相关信息,经认定为违法事实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超限货运车辆进行处罚。同时,经该检测系统检测认定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主动进入指定卸载场地进行卸载并消除违法行为。
三、违法超限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处罚机关: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处理地址:高邑县107国道与高邑县南立交桥交叉口南行200米
联系电话:0311-84031420
即日起,公示15日,公示期满后启用。
特此公告!
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