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及本县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县粮食收购、能源项目建设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加强发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明确检查事项、依据、主体、对象范围、比例、频次、方式等内容,确保全年行政检查工作高效有序推进。避免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和缺乏重点、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的“全面检查”活动,以精准严格检查着力督促企业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推动本县粮食购销、能源行业等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事项及安排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时间安排 |
对夏粮、秋粮收购的专项行政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粮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
县发改局 |
本县承担政策性粮食储存、收购任务的企业,如【金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 |
对重点企业100%检查,其他企业按不低于80%比例抽查 |
每季度检查1次(特殊时期除外) |
日常检查和特殊时期检查相结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2025年1 - 12月 |
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 |
县发改局 |
本县境内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 |
100%检查 |
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
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以及联合相关部门检查,利用“互联网 + 监管”手段辅助 |
2025年1 -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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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邑县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县发改局 |
本县内汽车销售企业 |
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 |
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
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 |
2025年1 -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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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县发改局 |
在本县进行投资项目建设且已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的企业 |
按不低于5%比例抽查 |
每季度选取部分项目检查 |
资料审查与现场查验相结合 |
2025年1 -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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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1. 严格检查程序: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依据、内容、要求等。检查过程要做好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向企业反馈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
2. 创新检查方式:积极采取集中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措施强化监管效能。推进“互联网 + 监管”和远程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加强雨季汛期、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关键时段安全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3. 加强协同配合: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在开展联合检查时,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 。
4. 落实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同时,加强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的调度,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