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县委第十轮巡察对12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9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目前,县委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8月14日-15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和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会上,县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严的基调,坚持系统观念、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要突出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强化政治担当,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对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主动接受、全力配合做好巡察,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改不足,坚决配合好巡察工作,努力向县委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现场巡察两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